五月三十號,江蘇無錫兒子舉報父親酒駕,父親被罰扣12分,罰款1000駕駛證暫扣六個月。
聽起來好像沒什么問題,可能兒子害怕父親喝酒開車出事。
原因是父子倆出去購物,父親喝了一杯大約一兩點楊梅酒,隨后父子倆發(fā)生口角。
兒子置氣不開車了,父親沒辦法把車開了回去,但是沒想到被兒子舉報。
舉報酒駕這件事情本來是個合理合法,也值得提倡的事情,畢竟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著想是一件正確的事情。
但是這對父子,因為兒子置氣不開車,父親沒辦法開車,兒子又把父親舉報了。
這個事情就讓人沒法理解了,雖然這位父親違法,但是我怎么感覺這位兒子做的真的很惡心呢?
這不就是陷害嗎?父親明明不能開車,但是他不開,激著他去看,然后把他舉報了。
這種狼心狗肺的做人方式,也是活久見,讓人感覺嘆息。
這讓我想起去年一則類似新聞,朋友請他倆吃飯,然后女朋友聽見菜單有大雁,就舉報了,最后證實是養(yǎng)殖合法的。
但是我想,這朋友可能就散了,因為這件事做的太沒有人味了。
人家請你吃飯,你搞不清狀況就去舉報別人,不說這朋友沒得做,我感覺,這做人都難嘍!
這對父子倆的事,如果這樣。
兒子哪怕有萬般怒火,但是把車開回去了,這事不就沒了。
非要搞這種沒人味的處理方式。
這樣的事近年還有很多,比如那個鬧得沸沸揚揚的#雙胞胎舉報教師補課事件#,這里就不細講了。
這種事情在古代叫《東郭先生和狼》,在童話叫《農(nóng)夫與蛇》,在小品里叫“老太太和郝建”。
最后溫馨提示大家一下,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消息:來源公安部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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