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一個好名字,意味著賦予事物一個承載意義、期望與身份的符號,并借此為其未來的發(fā)展鋪設一條充滿可能性的道路。它不僅僅是一個稱呼,更是一種深遠的祝福、一個無聲的預言、一個身份認同的起點,其象征未來的意義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承載期望與愿景: 個人: 父母給孩子取名,往往寄托著對孩子未來的期望(如“志遠”、“嘉慧”、“安然”)、對品德的期許(如“仁杰”、“守信”、“思齊”)、對人生狀態(tài)的祝愿(如“樂康”、“欣悅”、“安寧”)或對家族傳承的延續(xù)(如特定的字輩、紀念先祖)。 企業(yè)/品牌: 一個好的公司或品牌名稱,需要體現(xiàn)其核心價值(如“誠信”、“創(chuàng)新”)、市場定位(如“高端”、“親民”)、行業(yè)特性(如“迅捷”、“穩(wěn)健”)以及未來的發(fā)展藍圖(如“環(huán)球”、“未來”、“領航”)。 項目/活動: 名稱需要清晰傳達項目/活動的目標(如“曙光計劃”、“春風行動”)、核心理念(如“和諧共生”、“智慧未來”)以及想要實現(xiàn)的積極影響。 2. 塑造第一印象與身份認同: 名字是“第一張名片”: 一個恰當、響亮、富有內涵的名字能迅速在他人心中建立積極的初步印象,激發(fā)好奇心和好感度。這為未來的互動和關系建立打下了基礎。 定義身份核心: 名字是個人、組織或事物最核心的身份標識。它幫助確立“我是誰”、“我們代表什么”。一個強大的名字能強化內部成員的歸屬感和自豪感,也幫助外界快速理解其本質。 3. 蘊含潛力與可能性: “名正則言順”: 一個寓意積極、方向明確的名字,仿佛為未來的發(fā)展指明了一個方向。它像一個無形的燈塔,引導著個體或組織朝著名字所蘊含的美好愿景努力。 激發(fā)內在動力: 一個充滿力量和希望的名字,本身就能對擁有者(人或組織)產生積極的暗示和心理激勵,鼓勵其努力去“配得上”這個名字所代表的品質和未來。 4. 象征連接與傳承: 連接過去與未來: 名字常常承載著歷史(家族姓氏、文化典故)、當下(時代特征、父母心境)和對未來的展望。它像一個紐帶,連接著起源和歸宿。 建立情感紐帶: 一個被用心賦予、飽含深情的名字,能建立起擁有者與命名者(如父母與孩子)之間深厚的情感聯(lián)系。這份情感是未來關系的重要基石。 傳承價值: 名字中蘊含的價值觀(如勇敢、智慧、仁愛)或精神(如探索、堅韌、合作)是希望在未來得以延續(xù)和發(fā)揚光大的。 5. 在市場中建立差異化與價值: 品牌資產的核心: 在商業(yè)領域,一個好的名字是品牌最核心的無形資產之一。它幫助在擁擠的市場中脫穎而出,建立獨特的品牌形象,承載品牌承諾,并最終影響消費者未來的購買決策和忠誠度。一個有遠見的名字能為品牌未來的價值增長奠定基礎。 總結來說,“起一個好名字意味著什么,象征著未來”的核心在于: 意味著: 深思熟慮地注入期望、定義身份、賦予意義、建立連接、并期望其成為未來發(fā)展的重要助力。 象征著: 一個充滿希望的起點、一個有待實現(xiàn)的藍圖、一種無形的引導力量、以及一份承載著祝福與責任的傳承。 它是對未來潛力的一種具象化表達和積極召喚。 因此,起名絕非隨意之舉,而是一項面向未來的、充滿創(chuàng)造力和責任感的儀式。一個好的名字,如同一顆精心挑選的種子,蘊含著破土而出、茁壯成長、最終綻放出美好未來的無限可能。它既是當下的承諾,也是通往未來的第一聲回響。

從沒去過的地方,怎會留下販毒記錄?

龍某向網約車公司提交申請

可申請結果令他大吃一驚

公司查出他有販毒記錄并服刑七年

拒絕了他的申請

“怎么可能?我連毒品都沒見過。”

……

如果不是申請開網約車,38歲的龍某根本不知道自己竟然背了18年的犯罪記錄。也正是他的求助電話,讓浙江省樂清市檢察院檢察官在冒名人員拒不配合的情況下,依法監(jiān)督履職還原事實真相。近日,終于找到工作的龍某第一時間打電話給辦案檢察官表達感謝。

莫名背上販毒記錄

2021年初,因孩子在貴州貴陽讀書,陪讀的龍某打算找份時間相對自由的工作,于是向網約車公司提交了當司機的申請。可申請結果令他大吃一驚:公司查出他有販賣毒品犯罪記錄并服刑七年,拒絕了他的申請。

“怎么可能?我連毒品都沒見過。”感到一頭霧水的龍某立刻聯(lián)系警方,查詢后得到了犯罪人員“龍某”的信息:“2003年7月,龍某在浙江省樂清市有販毒行為,同年10月被樂清市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3000元?!倍缸餀n案中“龍某”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均是龍某本人的。

龍某曾去過浙江打工,但并未到過樂清,2003年至2010年間更沒進過監(jiān)獄服刑。難道是因為自己曾丟失的身份證被他人拿去冒用了?2021年5月下旬,龍某撥通了樂清市檢察院的值班電話:“檢察官,我的身份被人冒用了,能幫幫我嗎?”

比對雙方信息發(fā)現(xiàn)疑點

從沒去過的地方,怎會留下販毒記錄?

檢察官調閱原案卷宗梳理線索

接電話的是值班檢察官錢地虎。為了了解龍某所反映內容的真實性,錢地虎調取了原案卷宗,發(fā)現(xiàn)案卷中的罪犯“龍某”的個人信息確實與龍某本人一致,且辦理原案的公安機關已向相應的戶籍地公安機關書面核實,并未發(fā)現(xiàn)冒名頂替情況。

“當事人聲稱其并非服刑罪犯,就必須證明他在2003年至2010年‘服刑’期間是正常生活的。”錢地虎一邊引導龍某提供證明材料,一邊調取原案罪犯服刑信息,核實到罪犯“龍某”于2003年12月被送往浙江省某監(jiān)獄服刑。

隨后,龍某提供的身份證、駕駛證、結婚證等證據能夠證明,他在2005年申領機動車駕駛證,2007年登記結婚,一直處于正常生活狀態(tài)。樂清市檢察院根據調查線索初步判斷,龍某被他人冒用姓名等身份信息在樂清實施販賣毒品犯罪的可能性極大,遂于2021年7月15日依法受理該案。

利用指紋對比

查證冒用人真實身份

為了證明龍某的清白,錢地虎與辦理原案的公安機關取得聯(lián)系,要求對該案予以調查核實。通過對原案服刑罪犯的相關信息進行偵查研判,辦案人員查找到了疑似冒用人員羅某。

羅某今年43歲,與龍某并不認識。但在隨后的調查中,羅某注銷電話號碼、微信號,一直處于失聯(lián)狀態(tài)。

原案距今已有18年,如何在冒用人不配合的情況下還龍某清白?檢察官想到了指紋信息:“對羅某進行指紋信息采集,與原案卷宗中留下的指紋進行比對認定,如果經比對兩處指紋是同一人所留,便可查明申訴人龍某被冒用姓名等身份信息的事實?!庇谑牵瑱z察官要求公安機關全面排查疑似冒名人員羅某在羈押、服刑期間遺留的指紋、照片、圖像等信息,尋找能確認羅某冒用龍某身份的突破口。

經全面排查,羅某于2019年8月在溫州市甌海區(qū)因打架被行政處罰。在該案卷宗中,正好有羅某留下的簽字、指紋捺印等信息。

因指紋樣本條件受限,檢察官向浙江省檢察院尋求技術支持,自行開展補充調查取證工作。2021年9月18日,浙江省檢察院出具手印鑒定書,認定羅某2019年在溫州市公安局甌海分局仙巖派出所所作的詢問筆錄遺留指紋,與2003年樂清市龍某販賣毒品案的原案卷宗中被告人的指紋同一。至此,檢察技術鑒定結果成功鎖定羅某的身份,以及其在2003年樂清市龍某販賣毒品一案中,冒用龍某姓名等身份信息的事實。

2021年10月15日,樂清市檢察院向法院發(fā)出檢察建議書,依法監(jiān)督糾正龍某被冒用身份的判決書。同時,該院與法院、公安機關多方溝通、協(xié)調,建議刪除龍某戶籍信息中的犯罪記錄,將該記錄錄入冒用者羅某的信息中。

經過努力,今年6月下旬,公安機關完成了相關信息的修改工作,龍某戶籍信息中的犯罪記錄被全部刪除,他終于恢復了清白身份。

轉自:檢察日報

作者:范躍紅 鄭佩娜

來源: 最高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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